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1:07

2024届学生毕业在即,为做好贷款毕业生离校工作,请各单位做好学生还款手续办理,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手续办理

(一)2021年及以前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

各学院(研究院)组织中国银行(原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http://ehallapp.swufe.edu.cn/,选择“资助服务”“助学贷款”模块,先点击“毕业生还款申请”,再点击“填写申请表”,确定还款方式并根据所选择的还款方式点击“表格打印”,打印所需报表,并交至本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汇总、审核贷款毕业生材料无误后,登录“资助信息系统”审批贷款毕业生相关申请,于530日前将毕业生还款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还款材料要求:

1)“提前还款”需在530日前结清已经发放的全部助学贷款。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与银行核对名单,学生在系统填写后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2)“毕业还款”指学生毕业后按照还款协议分期偿还贷款。选择“毕业还款”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毕业生信息确认书》1份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2份;

3)“延期还款”指因继续攻读学位等原因,延迟偿还贷款。选择“延期还款”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毕业生信息确认书》1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2份、延期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2份和继续攻读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注意事项:

1)准备在530日以后提前还款的同学,应在系统中选择“毕业还款”,并按“毕业还款”要求提交材料,贷款结清后的凭证无需再次提交;

2)展期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已完善还款手续,无需登录系统(例:本科期间贷款,研究生期间未贷款的同学),但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书》,填写最新信息并签字按手印后交回本单位,同时与202481日起开始还款;

320219月办理过提高额度的毕业生,需在系统打印两套材料(原贷款合同及提额贷款合同各一套);

4)请部分学生(名单见附件1)及银行卡有变更的同学需提供亲笔签名的银行卡复印件,将卡号抄在空白处提交到学院(研究院);尚未激活中国银行卡的学生需到中国银行办理银行卡激活手续。

5)务必在系统中确认自己的贷款金额、还款卡号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自行在系统里更改。

6)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急速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IE9-11

(二)2022年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

登录手机客户端中国银行app,根据提示线上办理还款手续,无需纸质材料。

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

(一)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网站(网址: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审核无误后签字按手印交给各学院(研究院),学院(研究院)收齐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后,于530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2

注意事项:

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毕业生,仍需进行毕业确认。获取录取通知书后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在读书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组织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自行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毕业还款手续。

备注:

各单位将《给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发放至所有贷款毕业生,并进行诚信教育,指导毕业生顺利还款。

将留存各单位的学生贷款合同装入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档案。

未办理还款手续的贷款毕业生将不能正常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3:助学贷款操作手册-学生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517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贷款毕业生,请于5月27日前将材料交辅导员处。

 附件3:助学贷款操作手册-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