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0:33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实际,现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补考、旷考和重修记录;

(二)上学年有缓考记录(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

(三)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四)上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在校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学校依据各单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按比例分配名额如下:

单位名称

硕士研究生名额

博士研究生名额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

7

2

学校总计

169

41

2025年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分配至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9人。博士研究生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四、推选办法

学生提交申请,以申请人的量化评分结果排序确定进入研究院评审委员会答辩环节名单,以答辩评审结果确定研究院推荐名单。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选:2025级新生可推荐2人进入答辩环节,全国统考生和推免生申请人中各推荐1人(按照“本人入学成绩/本专业同类型学生平均成绩”排名,如果专业1人,则分母为“所有专业同类型学生平均成绩”);其他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打分排名,2023级和2024级学硕可各推荐3人,2024级专硕可推荐3人。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选:2025级新生申请人中按统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三类申请人中各推荐1名进入答辩环节,其中统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名,申请考核生按学术潜质成绩排名,硕博连读生根据硕士期间发表B级及以上成果得分排名;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按照《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打分排名,各年级可各推荐2人。

所有推荐候选人参加由研究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确定7名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校评审。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研究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数据报送:

学生进入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申请。

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在网上申请的同时线下提交:

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附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2216:00前,交至辅导员处(审批表电子版发辅导员邮箱)。同时学生进入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申请。辅导员组织开展审核和推荐工作。

研究院评审会进行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核和资料审查,并组织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答辩结束后,研究院将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1011-1013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在智慧学工系统中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双面打印)后,学生、推荐人和研究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亲笔签写姓名和日期。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1

2.1014-1024日,学校对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

3.教育部批示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4.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组织专家和研究生导师对其进行评审答辩等形式的考察。

5.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87092476


附件1:填表说明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

                               2025918

  附件1:填表说明.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