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和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实际,现对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事项补充如下:
一、奖励名额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3—2024学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76名(含已分配的88个名额);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3—2024学年度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42名(含已分配的27个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硕士研究生追加名额 | 博士研究生名额 |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 | 4 | 2(含已分配的1个名额) |
二、推选办法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选:2024级新生可推荐2人进入答辩环节,全国统考生和推免生中各推荐1人(推荐按照“本人入学成绩/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如果专业1人,则分母为“所有专业学生平均成绩之和与专业数之比”);其他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打分排名,2022级和2023级学硕可各推荐2人,2023级专硕可推荐2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选:2024级新生统考生、申请考核生、硕博连读生可各推荐1名进入答辩环节,其中统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名,申请考核生按学术潜质成绩排名,硕博连读生根据硕士期间发表B级及以上成果得分排名;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按照《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打分排名,各年级可各推荐1人。
所有推荐候选人参加由研究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确定4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校评审。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研究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数据报送: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奖学金”进行申请。
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在网上申请的同时线下提交:
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附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4日中午12:00前,交至辅导员处(审批表电子版发辅导员邮箱)。同时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奖学金进行申请。辅导员组织开展审核和推荐工作。
研究院评审会进行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核和资料审查,并组织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答辩结束后,研究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11月14日-11月15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在智慧学工系统中下载《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双面打印)后,学生、推荐人和研究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亲笔签写姓名和日期。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审批表完成后由研究院汇总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11月16日-11月26日,学校对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通知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霄老师;联系方式:87092476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
2024年10月31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