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乎每一位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注:学生如需申请各项困生类奖助学金和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申请并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A级)、家庭经济困难(B级)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C级)三个等级。(参考附件 2)
三、认定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9月9日—9月24日
1.学生申请: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https://zzzx.swufe.edu.cn/)进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选择【资助管理-困生认定版块】;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申请同学,请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注意需要手写部分要手写签名】
2.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组织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须达到班级或年级总人数的10%),准确掌握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并结合申请人日常消费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辅导员在系统中设置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由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进入资助系统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审核(操作办法见辅导员操作手册);
3.辅导员初核:对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复核,并在系统里审核;
4.研究院复审及公示:研究院认定小组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复审辅导员认定的结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在资助信息系统确认。
(二)9月25日-9月30日
学校对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出现好转后,本人要及时告知辅导员,并由研究院出具情况说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更改学生家庭信息。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线上无纸质化认定。研究院应当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仔细了解学生情况,重点关注建档立卡等特殊类家庭学生的申请情况,对学生申请进行仔细复核。
(五)本次认定材料须上传《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如使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需补充手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并要求监护人签字。
(六)《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不需要研究院签字盖章,可以直接上传。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87092476;格致楼1024
校资助中心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7092102;学生活动中心205办公室。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pdf 困生认定操作手册-学生.docx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
2024年9月7日